河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河津國京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河津市100MW 林光互補發電項目采用林光互補模式使用林地的批復
發布日期:2022-06-05 15:25 來源: 河津市人民政府 【字體:大 中 小】 打印本頁
信息索引號 | 1408810058/2022-00387 | 發布時間 | 2022-06-05 | ||
發布機構 | 河津市人民政府 | 文號 | 河政函〔2022〕48號 | ||
主題詞 | 農業、畜牧業與漁業 | 體裁 | 河政函 |
河津市林業局:
你單位關于河津市100MW林光互補發電項目采取林光互補模式使用林地的請示已收悉。根據《國家林業局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林資發〔2015〕153號)精神,經市政府研究,原則同意河津市100MW林光互補發電項目(備案號:2112-140800-89-01-804506)采用林光互補模式使用林地。
望你單位收到批復后,督促河津國京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,并對該工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,堅決杜絕超范圍、超規劃使用林地。
河津市人民政府
2022年5月14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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